抽象类和接口

抽象类和接口


抽象类和接口时Java语言中对抽象概念进行定义的两种机制,正是由于他们的存在才赋予Java强大的面向对象能力。

抽象类

在面向对象的领域Everything is Object,同时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描述的,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来描述对象。如果一个类没有足够的信息来描述一个具体的对象,而需要其他具体的类来支撑它,那么这样的类我们称它为抽象类。抽象类体现了数据抽象的思想,是实现多态的一种机制。同时抽象类提供了继承的概念,它的出发点就是为了继承,否则它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。

在使用抽象类时需要注意几点:

  •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,实例化的工作应该交由它的子类来完成,它只需要有一个引用即可。
  • 抽象方法必须由子类来进行重写。
  • 只要包含一个抽象方法的抽象类,该类必须要定义成抽象类,不管是否还包含有其他方法。
  • 抽象类中可以包含具体的方法,当然也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。
  • 子类中的抽象方法不能与父类的抽象方法同名。
  • 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。
  • abstract 不能与private、static、final或native并列修饰同一个方法。

接口

接口是一种比抽象类更加抽象的“类”。这里给“类”加引号是我找不到更好的词来表示,因为接口本身就不是类。接口是用来建立类与类之间的协议,它提供的只是一种形式,而没有具体的实现。同时实现该接口的实现类必须实现该接口的所有方法,通过implements关键字,它表示该类在遵循某个或某组特定的接口。 接口时抽象类的延伸,Java是不能多重继承的,而接口弥补了抽象类不能多重继承的缺陷。
在使用接口过程中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:

  • Interface的所有方法访问权限自动被声明为public。确切的说只能为public,当然你可以显示的声明为protected、private,但是编译会出错!
  • 接口中可以定义“成员变量”,或者说是不可变的常量,因为接口中的“成员变量”会自动变为为public static final。可以通过类命名直接访问:ImplementClass.name。
  • 接口中不存在实现的方法
  • 不能使用new操作符实例化一个接口,但可以声明一个接口变量,该变量必须引用(refer to)一个实现该接口的类的对象。

抽象类与接口的区别

语法层次上,抽象类可以拥有任意范围的成员数据,同时也可以拥有自己的非抽象方法,但是接口中,它仅能够有静态,不能修改的成员数据,同时它所有方法必须是抽象的。

设计层次上:
1、 抽象层次不同。抽象类是对整个类整体进行抽象,包括属性、行为,但是接口却是对类局部(行为)进行抽象。
2、 跨域不同。抽象类所跨域的是具有相似特点的类,而接口却可以跨域不同的类。我们知道抽象类是从子类中发现公共部分,然后泛化成抽象类,子类继承该父类即可,但是接口不同。实现它的子类可以不存在任何关系,共同之处。例如猫、狗可以抽象成一个动物类抽象类,具备叫的方法。鸟、飞机可以实现飞Fly接口,具备飞的行为,这里我们总不能将鸟、飞机共用一个父类吧!所以说抽象类所体现的是一种继承关系。对于接口则不然,并不要求接口的实现和接口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, 仅仅是实现了接口定义的契约而已。
3、 设计层次不同。对于抽象类而言,它是自下而上来设计的,我们要先知道子类才能抽象出父类,而接口则不同,它根本就不需要知道子类的存在,只需要定义一个规则即可,至于什么子类、什么时候怎么实现它一概不知。

案例分析:有一个Door的抽象概念,它具备两个行为open()和close(),此时我们可以定义通过抽象类和接口来定义这个抽象概念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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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stract class Door{
public void close();
public void open();
}
或者
interface Door{
void open();
void close();
}

但是现在如果我们需要门具有报警的功能,那么该如何实现呢???
解决方案一:给Door增加一个报警方法:clarm(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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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stract class Door{
public void close();
public void open();
public void alarm();
}
或者
interface Door{
void open();
void close();
void alarm();
}

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 ISP 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),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”报警器”的行为方 法混在了一起。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”报警器”这个概念的改变而改变,反之依然。

解决方案二
既然open()、close()和alarm()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,那么我们依据ISP原则将它们分开定义在两个代表两个不同概念的抽象类里面,定义的方式有三种:
1、两个都使用抽象类来定义。
2、两个都使用接口来定义。
3、一个使用抽象类定义,一个是用接口定义。
由于java不支持多继承所以第一种是不可行的。后面两种都是可行的,但是选择何种就反映了你对问题域本质的理解。如果选择第二种都是接口来定义,那么就反映了两个问题:1、我们可能没有理解清楚问题域,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门还报警器。

第三种,如果我们对问题域的理解是这样的:AlarmDoor本质上Door,但同时它也拥有报警的行为功能,这个时候我们使用第三种方案恰好可以阐述我们的设计意图。AlarmDoor本质是门,所以对于这个概念我们使用抽象类来定义,同时AlarmDoor具备报警功能,说明它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功能,所以alarm可以使用接口来进行定义。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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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stract class Door{
abstract void open();
abstract void close();
}
interface Alarm{
void alarm();
}
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{
void open(){}
void close(){}
void alarm(){}
}

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,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。其实抽象类表示的是”is-a”关系,接口表示的是”like-a”关系,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,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,比如: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,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,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。